四 川:
6月10日,四川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
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江 苏:
6月10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照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福 建:
5月30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技能人才评价,可凭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3个月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以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其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
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对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河 南:
5月27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其他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条件仍按原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河 北:
5月26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年以上。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企业参保职工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APP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经系统自动审核、公示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山 东:
5月26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参保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生效期间,因参保年限不足而审核不通过的申领信息由职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复核。
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可以查询到,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浙 江:
5月14日,浙江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参照参保职工的流程和标准,向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职工在参保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和发放金额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期间,符合累计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条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时审核不通过的,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广 东:
5月13日,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公告,拓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1、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申领人员范围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上述人员可凭符合条件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13号)执行,紧缺急需工种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可上浮30%。
根据粤人社规〔2017〕13号文件: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
2、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含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